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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任性”载人载物太危险!


  电瓶车无论载人还是载物,都有严格规定。昨日,成都交警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载物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路面整治。

  昨日13点40分左右,在人民北路和一环北路交叉路口,民警拦下了一辆违规载人的电瓶车。车主肖女士表示她之前也曾因此吃了罚款,“这个教训我是真的记住了,下次再也不会犯了。”针对肖女士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罚款50元。随后,又有一辆载物的电瓶车被拦下。车上驮着三个绿色编织袋,每个编织袋长约1米,每个袋子都装得满满当当。“你这是明显超载,而且这些袋子也都没固定,太危险了。”民警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详细解释了电瓶车载物的规定:“电瓶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允许超出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这位驾驶员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了罚款50元的处罚。

  同时,交警六分局对电瓶车非法加装进行了整治。14时许,侯某某驾驶电瓶车行驶到高新区天华一路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挡下。民警检查发现侯某某驾驶电瓶车加装大伞,改变了非机动车外形结构。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司机侯某某驾驶非法改装非机动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

  成都交警提示:电瓶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遵守相关规定进行载物,不得加装大伞等致使非机动车外形结构改变。成都交警将持续开展电瓶车突出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骑行车辆时,自觉遵守道路交互与通行法律和法规,共建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成都日报记者 何良 文/图)


发表人:贝博官方app下载地址   发表时间:2023-12-05 16:35:14    阅读:26881 次